退款須知
【7天猶豫期】
- 依消保法第19條第1項特種買賣(通訊與訪問交易)規定:消費者得於收到商品七日內無條件退貨,不需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,亦即網路購物、電視購物、電話行銷、路邊訪問推銷、賣場問卷調查推銷皆適用此條法規。鑑賞期非試用期,商品若經拆封、損毀、使用、人為保存不良,導致商品無法再行販售者,商家有權不接受退換。
- 所謂七天鑑賞期之計算基準:由消費者收到商品的次日起算。若需安裝設備並教導使用者,則以安裝教導完畢即可使用之次日起算。
- 商品若有退換需求,請保存原包裝完整性,並檢附出貨明細單及發票等相關資料,於七天內與我們聯繫,將有專人協助您辦理退換貨手續,謝謝。
※提醒您:
- 商品退貨時須為全新狀態且完整包裝(包含商品主體、附件、內外包裝、贈品等),以寄送時的包裝原封備妥。若原裝紙箱遺失,請於商品外再包裝,切勿直接於原廠外盒黏貼宅配單或書寫文字。若原廠外盒損毀、商品缺件、超過7天猶豫期、包材不完整或有明顯使用痕跡,致無法再次銷售者,恕無法受理退貨及退款。
- 辦理商品退換貨,請於收到商品三日內來信客服或撥打客服電話,我們將由專人為您服務。
- 需保留原購買發票。
- 已配送後之商品,因運送服務屬勞務性質,運費部分將無法退還。
- 有權拒絕超出退貨期限寄送之商品,或商品狀態與收到時不符之退貨。
- 目前暫不接受實體店面辦理退換貨服務。
- 出清品與福利品,不適用七天猶豫期及瑕疵退換貨相關辦法。
- 退貨後如商品價格不足免運門檻,將扣除運費後退款。
- 組合優惠商品若退貨後未達活動優惠件數,保留商品將以原價計算。
- 網路優惠券一經使用,不論任何情況均無法重新使用,亦不再補發。
※下列情形將可能影響您的退貨權益:
- 商品包裝毀損、封條移除、吊牌拆除、貼膠移除、標籤拆除或已使用等情形。
- 商品屬個人衛生/清潔用品或消耗性商品,如含有拆封或使用痕跡(非產品本身瑕疵)。
- 其他逾越檢查之必要或因買受人/收件人責任致商品毀損、滅失或變更者。
- 猶豫期為鑑賞期非試用期。如您收到商品後僅需檢視而無法接受,請勿拆開使用,並按退貨規定辦理。
【退款方式】
退貨包裹完成寄送後,約7-10個工作天完成退款作業:
- 信用卡結帳:完成退刷後,各銀行入帳時間不同,約需7-14天。具體到帳時間請洽詢您的發卡銀行。
- ATM轉帳與貨到付款:完成商品驗收後,將依您所提供之銀行/郵局帳戶資料完成轉帳。
※申請退貨時,請正確填寫銀行退款資訊:
【郵局:局號 + 帳號】、【銀行:分行 + 科目 + 戶號 + 檢號】